清徐律师咨询网欢迎您的访问!

律师说法:出借身份买车,如果将来发生交通事故,是否需要担负责任?

  律师说法:出借身份买车,如果将来发生交通事故,是否需要担负责任?

  现实生活中,往往由于车辆实际车主的住所地不在车辆购买地,而其又希望所购车辆能够具有购买地的车牌号以便于运营或通行时,便通过借用本地人的身份证购买车辆。

  尽管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情感因素,但出借人在做出出借行为时,出借人应该可以意识到:当损害发生时,借用人完全可以凭借其住所地、居住地不在本地的情况,逃避承担交通事故责任。

  因此可以说,即使出借人审查了购买人驾驶资格等事项,仍有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危险存在,从另一个角度说,其仍未尽到充足的注意义务。

  出借身份证帮朋友买车,如果将来发生交通事故,需担负交通事故责任,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法院民事赔偿责任确认不可混为一谈。

  通常以为,交通事故致损案件只要经过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做出认定,即明确了损害双方的赔偿责任。这种理解完全将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混为一谈,是一种误解。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双方责任的认定是一种行政确认,如果不服,惟一的救济途径是向上一级交通部门申请重新认定。法院不能也无权做出更正。

上一篇:律师解析: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,可以向转让者索赔吗?
下一篇:清徐律师告诉你,未成年人交通肇事,谁负责?